宝市不动产承字(2020)第878号
编辑: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10-27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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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金台区宝福路59号院3号楼4单元6号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韩维舜。韩维舜已于2005年10月3日死亡。现韩春旭申请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东侧一楼大厅,电话:3363220)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