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承字(2020)第59号
编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1-2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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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金台区新华路三十二号楼1单元2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陈德宝。陈德宝已于2001年12月4日去世。现张引琴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东侧一楼大厅,电话:3363220)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