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改进机关作风,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
第二条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第三条 考核考评内容:
(一)具体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的公开和执行情况;
(二)政务公开制度规定落实情况;
(三)局各科室、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和采用情况;
(四)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发布情况;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完成情况。
第四条 考核考评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科(室、单位)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被考核科(室、单位)或个人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总结,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被考核科(室、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行评比。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