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为促进我局政务信息的公开,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
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网站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4、网站管理员在经领导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和审核结果一致。
二、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局各科室工作人员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上网人员应定期关注病毒信息,定期检测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局办公室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2、局各科室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3、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五、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不允许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