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县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沟石墨矿等六个方案通过审查结果的公告

来源: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6-11 09:25 浏览次数:

宝市自然资公告【2019】1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土地复垦条例》及相关要求,《凤县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沟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凤县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凤县唐家湾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凤县岩湾隆泰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凤县岩湾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凤县银湘矿岩有限责任公司贯沟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凤县鑫达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