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手搬岩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结果的公告

编辑:地质环境科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12-25 10:16 浏览次数: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土地复垦条例》及相关要求,《手搬岩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5日